指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目前採取房、地分離課稅,土地漲價繳
土增稅、房屋收益繳財產交易所得稅,而短期不動產交易還有奢侈稅。但因不動產持有或買賣課稅,多以政府公告價格課
徵,偏離市價太遠,無法真實反映稅負。
現行房地分離課稅造成不動產「一地三價」亂象,房屋稅、地價稅與土增稅,分別依據政府公告的評定現值、公告地價與
公告現值課稅。3種價格卻都不是實價,約只佔市價2~8成,因此多年來外界抨擊不動產稅過低,助長炒房。房地合一課稅
用意是取代土地與房屋分開課稅的雙軌制,達到實價課稅目的。
行政院宣布明年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而財政部將提案自用住宅「一屋免稅」優惠政策,若順利則全台約540萬戶僅擁
有一屋的家庭,在實施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時,出售符合「自用住宅」資格的不動產,可完全免繳資本利得稅。
所謂「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
後,按照實際之獲利課徵所得稅。
雖然這次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政策諸多良善,是往正確的方向走,但還是有諸多問題值得檢討。
其一,我認為,房地持有稅合一應率先執行,但這牽涉「持有稅率全面增加」問題,政府有所顧忌。其次,房地合一課徵
資本利得稅,卻仍維持土地增值稅、奢侈稅,不但未簡化稅制,反而使稅目更複雜,殊非稅務本意。
第三,自住免稅,其實只是免除新增的資本利得稅,各縣市大幅提高公告現值,增值稅成為地方政府另類財源。其四,本
次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因急就章而乏實務專家與產業公協會參與,落得「選前草率上路」之譏。
離大選不到半年,每次選舉前政府就大舉政策出籠,三天兩頭用「嚇阻房市」來安撫
「民怨」,為了贏得掌聲甚至匆促修法,如奢侈稅、實價登錄,後者尤其漏洞百出,例如現在的囤房稅、
房地合一稅,都是選前匆促提出的法令或規劃,也是政府選前一貫伎倆。
尤其房地合一課稅制最快明年進入立法程序;若順利完成立法,2016年才會實施,2017
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才會真正落實,能不能落實還在未定之天。但無論如何,閉門造車研討出來
的樣本,不免脫離現實而窒礙難行,若能敞開心胸、細聽民眾的聲音,才有好的政策。
根據統計,全國由個人持有的房屋約750萬戶。其中,個人名下只有一戶者,約有540萬戶,占全台72%。而540萬單戶中,
其房產用做「自用住宅」使用者居多。若選前亂改房地產稅制,不免讓人有拉攏這些選民的聯想。
我認為,稅制要公平就必須大幅度改革,但稅制的全面革新有其難度,即使財政官員絞盡腦汁、端出法規改善規劃,總有
百密一疏。財政部應廣邀產官學領域與財經稅賦專家從長計議,研擬一套真正公平正義的房地產稅制,才是正道。
因此,我主張廢除增值稅,土地房屋雙稅合一,甚至持有稅也要一併檢討合理性。未
來,透過實價登錄基礎,並以買賣雙方為登錄義務人,在雙方牽制的監督機制下,逐步建構實價課稅基礎,並以
資本利得為課稅為原則,將稅基擴大,但稅率必須同時降低,才不會造成稅制不公的怪象。
我認為,真正的住宅政策應該是,全面性的稅制革新與社會住宅政策(只租不售),政
府與學者不要再拿學術研究治國,應該確實拿出實務經驗造福無殼蝸牛,若僅是選舉前
做文章,對廣大弱勢群眾毫無幫助。
政府針對富人查稅,渲染居住正義問題,讓社會普遍仇富,將使民怨高漲、社會對立,無益於社會進步。因此,政府除了
對房地產稅制該詳加擬定外,並可全面啟動交通建設、擴張都市範圍、活化國有土地與都市更新、並廣建只租不售社會住
宅的住宅政策,長此以往房價才有望獲得緩解。
房地合一課稅3大方向包括不動產交易所得併入所得稅、不廢土增稅、自用1戶房屋與長期持有一定會有特別優惠。
首場「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座談會,主要討論房地合一該如何課稅、如何避免重複課稅、出售不動產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
是否分離課稅、土增稅要當費用扣減或者是稅額扣減、自用住宅長期持有者如何享優惠、奢侈稅是否保留等等議題。
土增稅當稅額扣抵對民眾較有利,他個人傾向以稅額扣抵。至於是否要分企業與個人,細節方案尚未出爐,要綜合外界意
見後考量。
而土增稅若當費用減除的稅則較重,當稅額扣抵的稅較輕。學者建議,若是企業或投資客,應當做費用減除;若是非經常
買賣的個人,則可當做稅額扣抵。
如果漲價資本利得多,繳的土增稅較少,可扣抵避免重複課稅;但不動產跌價沒有賺錢,沒有課資本利得,賠錢卻又要繳
土增稅,應通盤檢討。
推動不動產稅制改革
1、持有稅的稅基依市價評估。
2、資本利得稅依實際獲利為基礎。
3、土地、房屋合併課稅。
台灣的不動產稅是幫有錢人省下上千億元稅額的惡政。
公告價追不上市價
用實例計算
一位高階主管工作5年收入2500萬元與持有不動產5年獲利2500萬元比較,薪資收入繳所得稅560萬元,但賣房子賺的錢只
要繳152萬元。上班繳的稅是炒房所繳的3倍。
造成台灣貧富差距最大的主因是房地產稅制。有錢人繳的稅低的不合理、低的誇張。公告地價及土地公告現值的評議委員
會,分別3年、1年開一次會,根本追不上市價。
達成五項意見共識,包括自用住宅、農地、長期持有者出售土地將給予租稅減免、土地增值稅採較有利的「以稅抵稅」制
等,課稅雛形顯現。
昨天學者也一致建議房地合一課稅不訂「日出條款」,新制施行前取得的房產,實施後出售也要按實價課徵所得稅。
「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房地合一」制課徵房屋及土地的交易利得,也贊成維持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現狀。會中
並達成消除土地重複課徵所得稅與土增稅的現象,應採取對納稅人有利的稅額扣抵法,即「以稅抵稅」讓土增稅可全額減
除。
對於財政部擬准許自用住宅享有「一屋免稅」部分認為完全免稅易生流弊,只需提供定額免稅;但部分學者認為,僅有一
屋並出售者,多數都是換屋族,目前已有重購退稅可以扣抵,提供一屋免稅更能簡化獎勵措施,不會產生弊端。
學者對於實施房地合一課稅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應否退場意見不一,部分主張兩者可以並存,但須消除重複
課稅。
財政部尚未決定奢侈稅的存廢,必須視房地合一課稅的幅度決定。
財政部首場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與財政學者達成房地合一課稅等5大共識,提出5大質疑,認為,房地合一的
稅改,應先從持有稅做起,房地交易資本利得實價課稅部分則應從長計議,不能開一次學者座談會,再開一次座談會邀業
者來背書,就匆促修法,否則將形同證所稅修法的翻版,不切實際、窒礙難行。
財政部首場房地合一課稅座談會24日與財政學者達成5大共識:
1、與會學者多贊成房地合一課稅
2、自用、農地及長期持有享有優惠
3、房地交易無法舉證成本時按財政部頒訂標準計算
4、不訂定日出條款
5、土增稅不動,可納入稅額扣抵。
今日針對這5大共識,提出5大質疑,首先,房地合一稅改雖然是趨勢,但為何不先從持有稅做起?
他表示,持有稅是最繁複、也是最需要優先改革的稅制,同時也是較易推動的政策,政府為何避談?
是不是擔心牽動全民?牽動選票?還是有其他顧忌?
對於長期持有優惠的部分,指出,成屋長期持有理應享有優惠,但土地長期持有不但不應享有優惠,反而更應
加重課稅,因為土地才是房價炒作的元兇,這部分為何財政部不提?
連嫉惡如仇的學者都避談?
在交易成本部分,無法舉證時,則依財政部訂定的標準來申報,質疑,個人舉證實在很容易有人為弊端,政府又訂出另一
套標準,例如過去有房屋評定現值,再來各縣市稅制不一,各行政區的稅制也不一,有豪宅評定標準,又再來訂豪宅的定
義,不僅稅制不能簡化,反而更加繁複,難免將來又落入法令多如牛毛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