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房地產新聞 (13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2月份房市供給量大增,在業者強銷及在工地現場舉辦各類造勢活動下,為即將來到的329檔期先進行暖身。

fetch (1)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實價查詢2014年3月16日開放查詢2014年2月28日前已完成申報登錄之案件資訊

 fetch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中市政府提出具有遠見宏觀的34項重大建設計畫,2014年底前將有22項子計畫陸續完成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中市政府提出具有遠見宏觀的34項重大建設計畫,2014年底前將有22項子計畫陸續完成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兩項重大交通建設工程台中市府積極推動及施工中,提供山城民眾便捷的交通路網

fetch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雙北市豪宅交易急凍,1月8000萬以上揭露件數僅3件,預估豪宅交易量能與價格,要再創高,恐有難度

fetch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014年3月10日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奢侈稅)條例第2條、第5條、第26條修正草案及委員擬具同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除部分條文依委員臨時提案建議作文字修正外,大致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修正內容如下:
 
一、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以落實抑制短期投機交易之政策目的。
 
二、修正自住換屋免徵特銷稅之要件,除符合辦竣戶籍登記之條件外,尚須有自住事實;並增訂授權財政部對於確屬非短期投機核定免稅之概括規定及追溯適用未核課確定案件,以營造公平合理租稅環境。
 
財政部說明,特銷稅條例自2011年6月1日施行以來,短期投機買賣房地及哄抬房價之情形已有改善,自住購屋需求持續穩定増加,房地產市場朝健康常態方向發展,參據該部委託學者實證研究結論及蒐集相關資料分析,特銷稅確實發揮抑制短期投機交易及穩定房市之效果。
 
惟因實務上有部分未盡合理或周延情形,各界迭有檢討修正之議,經廣徵各界意見,鑑於國內房地產價格仍有上漲壓力,特銷稅條例有繼續施行之必要,且考量經濟發展情勢尚不明朗,為兼顧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及經濟長期穩定成長等政策目標,乃採漸進式滾動檢討修正,未來仍將持續觀察國內房地產市場情形,適時檢討調整。fetch (1)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中市首條環線公路台74已於2013年底全線通車,台中市也是全台唯一具有環狀線公路的城市

fetch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中市議會程序委員會討論第17次臨時會議程,新增五項專案報告

台中市議會2014年3月12日舉行程序委員會,討論第一屆第17次臨時會議事日程表,多位議員建議3月27、28日由市府權責機關針對全市活動中心、花博、環狀鐵路規畫、國道1號中清交流道與台74連結聯絡道路以及兩項聯外道路工程等五項計畫提出專案報告。
 
議員蔡雅玲要求市府提出全市有關活動中心的專案報告,她說民政局、經發局、地政局有相關預算,對於全市活動中心的使用情形,市府要興建還是承租,應該讓市民瞭解未來的規劃方向。
 
議員高基讚則建議市府農業局針對花博的土地取得、交通運輸等執行進度予以彙整說明,因為花博對於台中市未來的發展影響很大。
 
高議員也建議,2013年交通部補助600萬元、市府編列200萬元進行環狀鐵路的總體規劃案,交通局應進行專案報告,說明環狀鐵路目前的規劃情形與相關進度。
 
議員廖述鎮則指出,因為中清路塞車十分嚴重,交通局對國道1號中清交流道與台74連結規畫應提出說明,另要求建設局針對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后里園區-西向聯外道路開闢、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聯外道路(浮圳路擴寬改善工程)等相關進度提出報告。
 
台中市議會第一屆第17次臨時會議從3月24日至4月2日召開,程序委員會最後決議於3月27、28日,由市府相關局處針對上述五項計畫到議會做專案報告。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台中市大宅門特區清翠園公園內的「泊嵐匯國際會展中心」設計模型出爐,市長胡志強2014年1月28日代表台中市政府與設計監造得標的團隊簽約,工程預計2015年初發包,2017年底完工,展場可提供四、五千個攤位,將成為台灣最大的國際會展中心、中台灣新地標。

fetch (1)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二O一四初五午時良辰吉時開工大吉

馬01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某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按財政部核定所得標準計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嗣經該局查得實際交易價格及相關費用後,重新核定其財產交易所得,就短報部分,除予補稅外,並依法裁處罰鍰。
納稅義務人主張:參照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規定,其得自行選擇按財政部核定所得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以行使合法節稅之權利等語,申請復查、訴願結果均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亦經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