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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防範都市計畫工業區變相作住宅使用將加強銷售階段查處

 

內政部為有效針對正在銷售廣告之工業區疑似作住宅使用建

 

案進行處理,已於2014年4月9日召開研商會議請地方政府就

 

疑似變相使用案件列管並加強辦理稽查,內政部營建署2014

 

年5月7日重申,在建案(1)預(銷)售廣告階段、(2)建築物施

 

工階段、(3)使用階段的3個階段中,如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將依規定辦理裁處,得處6至30萬元罰鍰並勒令拆除、改

 

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甚至移送強制執行、處以有期徒

 

刑或拘役。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針對正在銷售廣告之工業區疑似作

 

宅使用建案加強稽查嚴格處理以收嚇阻之效,請地方政府就

 

下列建築物預(銷)售廣告、建築物施工、建築物使用等階段

 

辦理查核。

 

一、建築物預(銷)售廣告階段:


就工業區疑似作住宅使用預(銷)售建案,由都計、建管、

 

地政、消保、經發或法制等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並

 

針對業者所提供之買賣契約內容是否有違反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加強稽核,若

 

涉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之情事者及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者,查有涉及違反規定者,將依法查處。


二、建築物施工階段:


請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增列地面層以上中間樓層

 

之勘驗事項,並就管道間留設之合理性加強查核,如有涉嫌

 

違反規定(如建築法等)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使用階段:


為落實建築物之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請地方政府

 

對於疑似工業住宅案件於領得使用執照後,蓄意二次施工,

 

將各樓層應集中設置的機電設備空間及衛生設備違規裝修、

 

變更為他種居室用途等行為。應予列管加強巡查,如有涉違

 

反規定者,依規查處。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年度將訂定督導計畫,將對正在銷售

 

之工業區疑似變相作為住宅使用建案就建築物預(銷)售廣

 

告、建築物施工、建築物使用等階段之查處情形列入重點督

 

導。工業區土地變相作為住宅使用,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規定,地方政府得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80條

 

規定,得處6至30萬元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

 

恢復原狀,甚至移送強制執行、處以有期徒刑或拘役。

且因不肖建商於報紙宣傳廣告中直接以住宅銷售,或是在銷

 

售廣告中雖載有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供一般商業設施、一

 

般事務所使用字語,但在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樣品屋及模

 

型屋卻仍使用一般含臥房、客廳、廚房、衛浴的住家格局,

 

導致消費者誤認為該建案也可供一般住宅使用。

該署並呼籲消費者購屋前應注意使用分區與用途是否可供住

 

宅使用,避免影響自身權益,勿因貪圖房價便宜,導致後續

 

非法使用及衍生公平交易糾紛或法院爭訟事件。如銷售中之

 

建案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案件,民眾亦可提供相關配置、圖

 

說、廣告等資訊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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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慶洪琢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